辱骂前男友三年之久 寻衅滋事被判刑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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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7:31 新华网 | ||
外地来北京的女子于某失恋后,肆意辱骂前男友及其同事三年之久,被行政拘留释放后又迁怒派出所民警。近日,海淀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于某有期徒刑三年。1999年10月,谎称北师大毕业生的外地来京女子于某,经人介绍与某研究院工程师秦某确立恋爱关系。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秦某发现其言行举止与大学生形象相去甚远,便提出分手,但遭到拒绝。 此后,于某频繁往秦某家里及单位打骚扰电话,多次辱骂秦某及其单位同事。秦某单位向警方报案,警方于2002年2月以扰乱公共秩序,对其行政拘留。释放后,于某又多次打电话对民警进行辱骂。更有甚者,于某还多次用牙签、胶水封堵秦某及其单位同事吴某的家门锁眼,并在门上涂抹粪便。 庭审中,于某对上述事实均予以否认(记者谢德良通讯员苏君彦)(来源:北京娱乐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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