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允许教师双向流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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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8:12 温州新闻网 | ||
温州新闻网8月23日消息:允许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教师双向流动,民办学校教师在职称评定等方面将享受公办学校教师同等待遇。这是我市有关部门日前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做出的新规定。 据介绍,以往民办学校教师因为没有健全的制度保障,流动性大,致使民办学校发展不快且不平衡。此次由市教育局、人事局、劳动社保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加强民办学校教师 特别是公办学校教师还可在保留原身份和职级的情况下,到民办学校兼课,享受民办学校福利待遇。民办学校聘任教职工实行全员事业人事代理制度,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评先奖励、继续教育、社会保险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享有同等待遇。(温州日报 郑海华 陈有为)(来源:温州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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