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事件受害者李贵珍死亡家属强烈要求日政府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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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44 法制日报 | ||
日军遗弃毒剂伤人事件追踪 本报哈尔滨8月22日电(崔立东记者郭毅)在与芥子毒气抗争18个昼夜后,在齐齐哈尔“8·4”侵华日军遗弃毒剂泄漏事件中不幸中毒的河南民工李贵珍,终因多器官衰竭于21日20时50分死亡。 李贵珍的病情在18日开始在恶化的,21日15时,李贵珍病情急剧恶化,经203医院专家和医护人员五个多小时的全力抢救,还是没有挽留住李贵珍年轻的生命。 李贵珍,男,1970年5月16日生于河南省上蔡县和店乡李集村。经医院诊断,李贵珍全身芥子气吸收中毒,95%皮肤深度化学损伤,合并吸入性肺病损伤,肺部感染。 李贵珍家属已对日本政府提出赔偿其赡养费、抚养费、精神抚慰费等7项赔偿请求。家属还表示愿意把李贵珍遗体捐献给国家。 综合新华社消息中国外交部22日就齐齐哈尔日本遗弃毒剂致中国公民死亡一事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强烈要求日本政府早日铲除日本遗弃在华的化学武器这一毒瘤,并尽快向受害者及中国人民作出必要的交待。 日本外务省发言人22日说,日本政府向1名在齐齐哈尔市发生的日军遗弃毒剂中毒事件中身亡的死者家属表示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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