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监督管理将有法可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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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44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2日讯(记者吴坤)今天开始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将审议国务院提请审议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这表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业监督管理工作将有法可依。 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今天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这一草案说明时说,根据十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国务院决定设立中 该草案共六章43条,从规范银行业监管行为的角度,具体规定了银行业监管机构、监管对象、监管目标和原则、监管职责和措施等内容。草案将以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单一合规监管,改变为合规监管和风险监管并重,重点规定了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监管手段方面的内容;并对建立银行业突发风险的发现、报告和处置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也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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