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淮河治污严重反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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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0:2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苦命的淮河多灾多难。 2003的大洪水把它蹂躏得死去活来,至今仍在痛苦中煎熬。 日前,淮委传来的信息比这场洪水更加可怕———淮河治污严重反弹。根据监测,2002年底全流域188个城镇COD入河排放量,与国务院要求的2000年实现“淮河水体变清”的CO 这一严重状况发生在“淮河治污初步目标基本实现”的报捷庆功之后。各地捷报频传际河水发黑变臭时 1995年,我国第一次为一条河流颁布了一部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条例》提出的目标是:1997年底实现达标排放;2000年底淮河水体变清。 为此,国家投入数百亿元人民币,对淮河水污染进行大规模治理。1995年当年有542家污染严重的企业被勒令关停并转或限制排污;1996年,全流域6万家“十五小”企业被强制关停取缔;1997年,少数未达标的企业被责令停产治理;2000年底,各地捷报频传,纷纷报告治污达标,声称“淮河治污的初步目标基本实现”。 报捷的佳音尚未远逝,再看淮河不禁令人吃惊:河水又开始发黑了,变臭了,其污染的程度竟又反弹到2000年前的水平。 安徽省环保局今年6月初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近几年水质监测结果看,淮河流域水污染依然严重,约40%的干流断面和70%的支流水质均为五类或劣五类,近一半入河排污口污染物超标;淮河干流及主要支流涡河、颍河水质明显恶化,污染呈加重趋势。 据淮河流域水环境监测中心今年4月份的监测报告,所监测的流域功能区内9个重点城镇34个入河排污口,达标排放的仅14个,达标率为41.2%;超标排放的有20个,超标排放率为58.8%。一些主要污染物如氨氮、化学需氧量指标,超标率相当严重。所监测的31个省界断面中,水质一般可作为工业用水的IV类水断面占3.2%,水质受到严重污染的劣V类水断面,竟然高达83.9%!与国家要求的水质标准相比,每个监测点的水质都下降了1~2个等级,无一达标。 2000年底,当国家环保部门宣布,淮河治污“初步实现阶段性治理目标”时,多少人心潮澎湃,期盼着即将到来的“碧水蓝天”。万没料到,污染卷土重来。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出现反弹。淮委的监测结果显示,去年底对506个工业企业入河排污口监测,达标排污口只有242个,占47.43%,超过50%的企业未能达标排放。早在5年前,即1997年底,这些企业均已通过达标排放验收。 严令关闭的“十五小”死灰复燃。对环境污染严重的小造纸、小化肥、小农药、小制革、小冶炼等“十五小”企业,国家早已明令取缔,但事实上并未“斩尽杀绝”,有些明关暗不关,有些改头换面易地生产。利益驱动政府听任之成本过高企业拒排污 由于利益的驱动,地方政府对于治污反弹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充耳不闻,视而不见。 宿州市灵璧县韦集造纸厂1995年建厂时设计了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一直没有投产,年产量达不到5000吨的规模,属于“十五小”之列,本该取缔,然而却一直偷偷生产。企业排出的废水把周围几个村庄的水渠、水塘都污染了。污水沟、“墨汁塘”散发着刺鼻的臭味,附近群众深受其害,不仅吃水,就连灌溉也得靠打井提取地下水。百姓怨声载道,当地政府却听之任之。 阜阳市临泉县五里桥冒出14家生纸造纸厂,竟经营得红红火火。这些企业虽然有污水处理设施,但却长期闲置不用,当作摆设,产生的大量污水直接外排,最终流入了淮河。 宿州市砀山县5家小造纸厂,有的超标排污,有的治污设施闲置,有的治污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有的压根儿就未办理环境评价手续。环保部门责令停产,企业竟拒不接受处理,擅自撕去封条,恢复生产。 “十五小”死灰复燃,治污出现反弹,与当地政府的“地方保护”分不开。沿淮地区经济比较落后,人们致富心切,小造纸厂等“十五小”,投资少、见效快、工艺简单,尽管污染严重,但仍然有一些干部存在“要想发展,污染难免,只有经济发展了,才能有钱治理污染”的思想,为了眼前的一点税收和管理费,不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对治污反弹视而不见。 治污成本过高,势单力薄的小企业无力承担,也是治污反弹的因素之一。今年3月以来,安徽省环保局对淮河流域5个市的26家重点企业进行了暗访检查,结果查明有15家企业废水超标排放。 一家造纸厂的老板说,如果治污设施正常运转,每天得投入上万元,一年就需要三四百万元,如此高的成本,企业根本无力承受。所以一些企业宁愿闲置治污设施,超标排放。万一被查到,罚个万八千,对企业来说也合算。 除了工业污染源的反弹以外,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急剧上升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去年,安徽省生活污水排放量首次超过工业废水。去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为14.28亿吨,比上年增加0.7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6.46亿吨,生活污水排放量7.82亿吨。然而,由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全省生活污水处理率仅7.84%,无疑加重了淮河污染。 按照规划要求,“九五”期间淮河流域将建设52座城镇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达到355.6万吨/日,全流域40%的污水将得到处理。然而到目前为止,由于资金不到位,仅建成31座污水处理厂。由于污水处理运行成本高,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中真正投入运营的微乎其微。如安徽已建成的7座污水处理厂仅有3座投入试运营,而且运营能力不到设计能力的三分之一。急需强化环境执法专家提出六条意见 记者走访了环保部门及科研机构,专家们的反应十分强烈,他们提出了六条意见: 首先要强化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的环保意识,守土有责。政府应抓住淮河治污的契机,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坚决依法关停淘汰那些产品质量差、浪费资源、污染严重的企业。要像防治非典那样,守土有责,失察追究。 其次,企业应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使企业按照生态规律健康发展,促进废弃物的最大资源化,走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 第三,科研部门应积极改进污染技术,降低治污成本。目前采用的物理化学法治污技术成本太高,一个造纸企业每天处理污水设施运行费用约在2万~3万元,这么高的治污成本,企业难以承受,这是企业停开设施超标的主要原因。而目前较成熟的治污技术又因投资巨大,一般的企业无力采用。科研部门应加快技术攻关,把治污成本降下来。 第四,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用市场的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改变政府单一投资渠道,鼓励民间资金投入污水处理,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充分运用政策征集资金,尽快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保证现有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应探索新路,尽快企业化,逐步走向市场化,不能全部由事业单位运营,更不能由政府包下来。 第五,强化环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要认真履行环境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环境违法责任追究制度。同时要提高对污染源的监控能力和监控水平。对重点污染源安装在线装置,实现连续自动监控,注重提高环境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业务素质,同时提高他们的执法装备和现场监督手段。 第六,也是更重要的一点,应当进一步完善法律建设,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环境。目前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例如,尽管国家三令五申,新建项目实行“环保第一审批”制度,但环保部门却缺乏相应的执法授权,对那些拒不执法者往往显得无能为力。环保部门的执法权限和手段与他们担负的责任不相适应,难以对违法者构成强大威慑。目前对企业擅停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环保部门只能按规定处以有限的罚款,起不到惩罚作用,这正是达标企业超标排污的主要原因。 (来源:本报记者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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