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来了“陪审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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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6:42 海峡都市报 | ||||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刚刚开张的“治安”法庭: 矛盾核心:林先生和蒋女士 纠纷焦点:双方因小事发生口角,林先生用对讲机击中蒋女士,蒋女士也将手中的计算器砸中林先生。随后,“暴怒”的林先生一脚踢到了蒋女士的小腹。在林的父母陪同下,看好病的蒋女士提出:林须当众摔他自己一巴掌,再赔误工费1200元,而林先生坚决不干。 “法庭”陪审员:来自军门社区的陈鲁华、林峰、律师曹剑关 “法官”:两名民警 “当时,他在公共场所打我老婆,当时提出的要求有点过分,现在,我们退一步,要求林先生在大洋百货中当众向我老婆道歉,同时赔偿误工费1200元。”蒋女士的丈夫提出要求。 “你依据何在?”民警问。 “根据我老婆平时的工资水平,双休日还应还双倍工资。”但这种要求“法官”不予支持。 “我没有钱,只能口头道歉!”林先生说。 于是,双方又为道歉方式、赔偿金额激烈地争论起来。在“法官”的调解下,半小时后,先是就赔偿金额500元达成了一致。但对道歉方式,双方依然坚持各自观点。这时,律师曹剑光代表“陪审团”从情、法、理角度提出看法。 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林先生向蒋女士道歉,并赔偿500元。 结束后,律师曹剑光、林先生、蒋女士皆表示,警方这种邀请监督员、律师、社区干部参与旁听调解治安案件的做法很好,增加了透明度,真正服务了市民。 据东街派出所所长潘民介绍,这种做法适合于那些群众争议比较大的,双方不满意派出所民警调解的治安案件,他们将采取治安案件公开审理制度。 (天恩/海涛/建峰/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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