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加强对旅行社管理 百分制将让质次者出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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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6:50 新华网 | ||
据海南日报报道,海南省即将推行一系列管理办法,强化对旅行社的管理,让一批违规的低质旅行社退出市场。其中包括推行旅行社百分制管理办法。 建立旅行社退出机制 旅行社退出机制含括4个方面内容:一、推行旅行社百分制管理办法;建立旅行社和旅 为旅行社制定合同范本 在合同管理上,有关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合同范本,颁发给旅行社依照执行,主要制定地接社与组团社的合同、出境组团社与境外地接社的合同、组团旅行社与游客的合同等。此外,有关部门将参照导游IC卡管理办法,建立旅行社IC卡身份标识管理制度,对旅行社经营活动进行IC卡管理。 旅行社发团前须填行程单 在行程管理上,有关部门将对旅行社组团、接团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旅行社发团前必须在省旅游局旅游行程管理网站上按规范要求填报行程安排和有关团队信息,打印统一标准格式的行程单,并将该行程单网上报送省旅游局。在组团社和地接社合同约定外,行程表单不得随意填写自费项目。该行程表一份交游客监督员,一份交导游随身携带以备检查。外省旅行社直接组团来我省照此办理。旅行社未按要求填报并制作标准行程单的视作无行程单派团;导游未按要求携带标准行程单带团的视作擅自带团。 严格控制行程加点服务 导游在旅游标准行程单规定到达的景区(点)、饭店、旅游购物及其他旅游场所使用导游IC卡进行签到,按行程单规定内容完成导游任务。对旅游行程加点服务实行严格控制,明确旅游行程表之外的加点服务,需由游客监督员在旅游行程加点管理表上填写申请事项及价格等,经全体游客签名,并由导游、游客监督员共同报组团社批准后,由组团社通知地接社执行,才能实施,并由该地接社报属地市、县旅游管理部门备案。 禁止向导游收取“人头费” 实行旅行社旅游业务广告申报备案制度。旅行社先向省旅游局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申报所编排的业务广告,经审核后方能公开发布。要求旅行社对导游实行合法、公开、透明的工资制度。旅行社和导游服务公司必须取消一切可能导致纵容和迫使导游人员索拿回扣和“宰客”的分配管理办法。禁止旅行社以任何方式要求导游出团按团队人数上交费用,禁止计调人员向导游人员索要、收取任何费用。坚决打击“包厢店”、“老乡店”、“走私店”,吊销这些“黑”店的有关证照。(完)(记者赵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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