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占地4900平方米 绍兴一村支书成了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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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20:02 新华网 | ||
在绍兴县杨汛桥镇江塘村,村支书洪恩华非法占地4900平方米,为自己建造9幢109间房子,用作厂房出租牟利。经当地干部群众多次举报,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已开始调查处理此事。 8月20日,记者来到了江塘村,在江夏公路旁,白墙红瓦连成一片的房子十分醒目,从村口一路延伸到村中,约有百米长。村民们说,这些都是洪恩华非法占地建造的房屋。走进 在村道上,记者拦下一位骑车的村民,向他打听这些是不是洪恩华的房子,他点头称是:“占了这么多土地盖房子,他真成了‘大地主’了。而且他还坐地收租,用公家的地赚自己的钱,村民们意见都大着呢。” 到了村子里,听说我们调查洪恩华的非法占地建房问题,几十位村民争相反映:“当初他占这么一大片地造厂房,我们还以为他是给村里谋福利。可是想不到,房子造好后,就变成了他的私人财产。前段时间,他还把这些厂房以每平方米80元的价钱租了出去。” 在这些房子中,3幢紧临江夏公路的房子已被拆除了屋顶,仅留下一副空骨架。村民们说,那是洪恩华非法占地被举报后,被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强令拆除的部分房子。 对于村民们的意见,记者找到村支书洪恩华,想听听他的说法。但洪恩华态度强硬,拒绝接受采访,说:“你们有什么问题,去找镇领导说。”说着就上前抢夺记者的照相机。 记者从洪家出来,突然发现洪家所占的宅基地也非常大。经村民代表丈量,被他圈占的宅基地有1000平方米,在这块地上,矗立了一幢新盖的豪华小楼。而他家只有3人是本村户口,按农村住房建造标准,洪家只能享有90平方米的宅基地。村民们说,即使按他家现居住人口5人计算,这面积也超得离谱。 记者随后到绍兴县、绍兴市两级土地管理部门调查了解,土管部门都确认村民们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洪恩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为自己建造私房,到今年上半年,共完成了9幢109间房子的建设,所占土地面积为4900平方米,其中包括国务院明令禁止不得胡乱占用的基本农田。今年6月底,绍兴县国土资源局责令洪恩华拆除非法占用的1580平方米基本农田上的建筑物,没收新建厂房1915.2平方米。绍兴县国土资源局还向杨汛桥镇纪委发出建议书,认为洪恩华的行为已触犯党纪,要求纪委对其进行处理。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政策法规监察处处长王兆军说,洪恩华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一事,已引起浙江省国土资源局领导的关注。为严格执法,绍兴县国土资源局已开始对其进行处理。对一些历史遗留和新近发生的问题,国土资源局会认真核查处理。(文/周能兵胡睿芳薛建国)(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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