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泵噪声扰民四年居民起诉获赔五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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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2:01 京华时报 | ||
作者: 邓婷来源: 本报讯(记者邓婷)家住洋桥的董女士一家被楼下日夜不停工作的水泵吵了4年多,忍无可忍只好求助法院。近日,丰台法院判决北京市小型动力机械厂、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赔偿董女士经济损失5000元,并于判决生效后60日内完成对地下水泵噪声治理任务,逾期则按每日100元赔偿董女士经济损失。 董女士是华北电力物资总公司职工,1998年4月30日,她入住马家堡某小区后,发现房中不时发出震动声,后得知是生活用水泵房设在她家楼下。水泵一次工作约40分钟,每日隔6—7小时运转一回,噪声严重影响她和家人正常生活。经多次与有关部门交涉,未能解决。 法院认为,位于丰台区马家堡路的2号楼是机械厂与电力公司联建,双方对该楼房屋实际进行了分配,并各自安置其职工居住。设在该楼地下的水泵属双方共同使用,因水泵产生的噪声扰民责任理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噪声治理任务亦应由双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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