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翻脸六旬妇索“青春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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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4:11 天府早报 | ||
据大连晚报报道与一个失去老伴的老翁同居的60岁老妇,跟同居者发生了严重的争吵,最后达到了不能同居的地步,老翁把这位老妇“扫地出门”,谁知她突然“以攻代守”,声称自己还是一个地道的“处女”,不能同老翁白白地同居那么一段时间,她要求老翁赔偿自己的“青春损失费”,或者以房子做抵押。 住在大连西岗区工人村街道某社区的路大爷,15年以前他的老伴因病离开了他。随着 老翁从来没有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偷偷地塞给老妇900元钱,可是老妇不屑一顾,竟然提出来老翁的房子必须分给她一份,并一度将老翁撵出了家门。 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的领导和民警共同组成了协调组,来到了老翁的家里,向两人宣讲新婚姻法规,对他们非法同居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指出,老妇的苛刻要求在法律上是不能接受的。老妇经过深思,感到自己的做法也有些过分,在得到了必要的补偿之后,她主动提出撤回自己的非分要求,老妇心平气和地离开了老翁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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