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做优秀公务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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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5:08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缪毅容)国务院1993年颁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以来,至去年底,本市各机关共招录、选调国家公务员1.3万名;公务员队伍中,大专以上学历占63.5%,40岁以下占49.2%。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优秀公务员先进事迹报告会”获得的信息。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王安顺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安顺充分肯定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实施十年来,上海在推进公务员制度建设 王安顺要求广大公务员争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锐意进取、求真务实,争创一流工作业绩;要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艰苦奋斗的崇高品质,始终保持浩然正气、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人人从我做起,争做优秀公务员。 据介绍,公务员制度确立以来,本市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的公务员考录、选调用人机制,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实施公示制和试用制,现已有6000多名公务员通过竞争上岗。本市还完善了公务员考核制度,畅通出口逐步建立了公务员的代谢退出机制。统计显示,有12.8%的公务员被确认为优秀等次,有800多人办理了辞职手续,因各种原因被辞退的有 300多人。从1998-2001年三年间,全市有33位个人和19个集体分别获得全国、上海授予的“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226名公务员获得省、部级各种荣誉称号。 昨天的报告会介绍了原南汇公安分局坦直派出所所长丁旭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崔维纲、卢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等优秀公务员和先进集体的事迹,还展示了“上海市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成果巡礼”。市委常委、副市长冯国勤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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