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被骗被抢不属救助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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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5:27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民政部官员:救助危重病人可借鉴成都经验 身无分文该不该救助?未成年人擅自离开怎么办?大街上发现危重病人是不是该立即进行救助?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陈群林昨日在重庆调研救助工作时明确表示,被盗被骗被抢,不救助。 陈司长明确表示,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这些以被偷被盗等理由前来求助的人员,如果不符合上述四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都不应予以救助。 对于未成年人擅自离站问题,陈司长建议:给未成年人及其他无完全民事行为人提供特殊的监护措施,甚至可以单独辟一个监护区。他同时强调,不能对受助人员进行强制性管制。对在街上发现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由于救助站没有任何医疗设施或监管设施,无法给此类求助人员提供帮助。陈司长提议,可以借鉴成都的经验。一旦发现这类病人,市民可直接将其送到医院,等病情控制后,如属于救助范围,救助站则予以救助,反之,不予救助。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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