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构建传染病救治体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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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7:33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23日讯(记者 王东 实习生 陈彦) 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体系建设的意见》。 据了解,自抗击非典斗争开展以来,全省疾病预防控制和传染病救治机构在预防非典传播扩散和救治病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暴露出体系不健全、机构建设薄弱、应急能力差等问题,一旦发生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将难以紧急应对。 《意见》要求,按照行政区划,省、市、县(市、区)均应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镇卫生院内设防保站,村卫生室设监督检查员。 在传染病救治机构建设上,《意见》提出了规划目标:省、市两级按照行政区划,新建或扩建1所传染病医院。已有传染病医院、胸科医院或结核病医院的,可在现有基础上进行扩建,或以现有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为依托进行改建。县级综合医院内设置传染科,建设独立的传染病门诊和病区,或就近、就便改造1所卫生机构作为县级人民医院的传染病分院。争取在2—3年内,形成以省、市级传染病医院和县级医院传染科(传染病分院)为基础,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传染病门诊和隔离观察室为辅助,以综合医院传染病救治资源为储备,布局合理,功能齐全,能够满足紧急应对与日常工作需要的传染病救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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