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规今日听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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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8:23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有关人士认为,我市医保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本报讯 历经三年多的充分酝酿,反复修改,备受群众关注的《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于今日举行听证会。 此次政策调整的核心是医疗费用的支付模式和办法,即参保职工的医疗费用,到底个 “我市的医保政策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张家雄长期从事医疗保险政策制定工作,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感叹道:“医疗保险体制改革,尤其是医疗费用控制这一块,是个世界性的难题,但又是最关键的问题。”而这显然也是许多医保问题专家的共识。 我市是全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早在1996年,就开始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并于1997年7月出台了《厦门市职工医疗保险试行规定》。1998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出台后,我市对《试行规定》进行了部分修改,于1999年7月出台了《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但这次政策调整没有涉及到医疗费用支付办法。因此直到现在,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仍按1996年的模式运行,即“不分门诊、住院的医疗费用,都按照个人账户段、个人自付段、社会统筹段顺序支付”的“三段通道式”模式。 而这种支付模式与国家政策是不相符的。根据国务院现行政策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不得互相挤占”,实行“个人账户主要用于门诊,社会统筹主要用于住院”的模式。目前全国开展医疗保险改革的城市都按照这种模式运行。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说,由于我市目前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已不适应基本医疗保险事业发展的需求,从长远和大多数人的利益出发,应尽快调整现行政策办法,加强管理,使我市医保继续朝着健康轨道运行。 (赵琳 蒋艺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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