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下半年高自考日程安排确定 7月考试与10月考试合并进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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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8:54 天津日报 | ||
57岁考生参加高自考 刘耀辉摄 本报讯(记者汪伟通讯员王建国)昨日从市自考办获悉,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的统一部署,今年7月份自学考试推迟与10月份考试合并进行,本市将分三周安排6天考试。 考试日程具体安排为,原7月份考试第一周(7月5日、6日)考试课程平移至10月18日 对于报考具有限制性条件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临床考核等)课程的,只要考生报名参加了今年4月份高自考,补齐所缺少的课程,考生即可凭已取得的课程合格证、8月份考试通知单(或原今年4月份考试通知单)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可登录招考网(www.zhaokao.net)或拨打电话23001666进行咨询。 本报讯(记者汪伟通讯员王建国)昨日从市自考办获悉,2003年10月份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将于2003年9月1日至11日在全市19个区县自考办举行。 由于7月份和10月份考试时间合并,报名工作也分为两个阶段进行。9月1日至5日安排原7月份考试课程的报名工作,9月7日至11日安排原10月份考试课程的报名工作。如果报考的课程同时涉及两个月份考试安排,考生须按照上述两个时间段分别到考籍所在区县自考办办理报名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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