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费多出22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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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8:55 长沙晚报 | ||
去年9月,长沙电信公司修改收费标准后,以打广告及发票上打印通知的形式告诉用户。因出差在外而不知情的赵先生回家后,发现大事不妙——— 上网费多出2200元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高校老师,因工作关系经常上网,因此我选择了包月缴费制,每月固定100元,无使用时限。去年9月至今年4月,我一直出差在外,但是每月都按规定交了100元。今年8月17日我去缴费时大吃一惊:五、六、七3个月时间,我的网络使用费竟达2500元,比原来包月费用多出2200元。一问,才知道长沙电信实行新的收费方式,100元不能包月了,而是限制使用120个小时,超过时间按每小时3.6元收费,只有130元才能包月。 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长沙电信怎么能单方面改变收费标准呢?我拨打1000客服电话投诉,话务员表示,他们早在去年9月就已推行新的收费标准,在媒体打了广告,在发票上打印了通知,消费者理应知情。然而我认为长沙电信不应该要求每一位用户都订有打广告的报纸,而发票历来是收费凭证,没有下发通知的功能。第二次投诉(同一天)之后,话务员答应立即向主管反映此事,本周内给我答复。过了两天,我又主动跟他们联系,提出一个解决方案:我从去年12月起每月加30元包月费,并补上滞纳金。他们说还需要讨论。现在已经过去好几天了,还没有结果。这期间我去电信营业厅想把缴费方式改成130元包月的,但服务员拒绝办理,一定要把账款结清才能改。 湖南师范大学赵老师记者追访:记者致电曾接受赵先生投诉的1000客服电话99号话务员,证实确有此事。这位话务员表示,长沙电信公司已对此事的解决方案作出决定,但是由于联系不上赵先生,因此未能及时通知,他们将尽快与之取得联系。两个小时后,记者致电赵先生,得知长沙电信分公司已经与之取得联系。长沙电信分公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将2500元的使用费减免一半,即缴纳1250元。赵先生表示,他不能接受这一方案。 到底是电信部门的服务出现了漏洞,还是用户不小心造成的过失?赵先生的宽带网何时能够重新开通?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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