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躲避“购房陷阱”? 专家提出四点建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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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9:18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8月24日电(记者 毛晓梅)针对商品房成为上半年消费者申诉举报热点的问题,工商总局有关专家建议广大消费者从以下几方面提高警惕,以免陷入“购房陷阱”。 看商品房是否“五证”齐全。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若不齐全,消费者购买后则可能拿不到房产证,商品房质量也得不到保障。 签合同要选用国家示范文本。消费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选择建设部与工商总局联合制定的《购买合同示范文本》,并尽可能请律师参加合同条款的协商和签约。 交定金必须慎重。定金是对合同的一种担保方式,定金的交付方违约,定金不退;定金的受方违约,应双倍返还。消费者买房时不能心态过急,冲动交付定金,一旦后悔发生违约则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充分行使消费者知情权。当前,房屋面积“缩水”所致申诉纠纷非常突出,消费者购房时最好要向销售商索取有关资料和测验报告。我国《物业管理条例》9月1日即将正式实施,消费者要主动了解,掌握维权的法律武器。(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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