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盗被骗被抢人员不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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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0:01 长沙晚报 | ||
据新华社重庆8月23日电身无分文该不该救助?未成年人擅自离开怎么办?大街上发现危重病人是不是该立即进行救助?22日,前来重庆调研救助工作的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司长陈群林明确表示,被盗被骗被抢,不救助。 陈司长明确表示,救助站的设立,是为了救助濒临生活边缘的生活无着的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按照《救助管理办法》,“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 陈司长建议给未成年人及其他无完全民事行为人提供特殊的监护措施,甚至可以单独辟一个监护区。他同时强调,特殊监护不等同于以前收容遣送的做法,不能对受助人员进行强制性管制。 陈司长提议,可以借鉴成都的经验。市民在街上一旦发现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可直接将其送到医院,等病情控制后,救助站再了解情况,判断是否属于救助范围。如果是,则予以救助,反之,不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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