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行政许可法草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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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0:09 法制日报 | ||
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行政许可法草案吴邦国参加分组审议 本报北京8月23日讯(记者李新会)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今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分组审议了行政许可法草案,吴邦国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委员们普遍认为,行政许可法草案第四次审议稿广泛吸纳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内容充 一些委员认为,行政许可法草案有三大特点:一是明确了行政许可的设定权限。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可以依法设定行政许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立行政许可,国务院各部委和其它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这项规定可以杜绝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的弊端。二是保护了行政被许可人的合法权益。行政许可的设定权力与被许可人的权利是对等的,被许可人可以对行政许可事项要求听证,有疑义的可申请行政复议,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司法救济途径要求进行国家赔偿。三是细致规定了行政许可设定和实施的法律责任,如批准许可的期限等程序内容及许可事项等实体内容。 有的委员提出,行政许可法的有效实施,政府职能的转变与中介机构的培育发展要结合起来。只有具备了规范、公正的中介机制,充分发挥其职能,才不会使行政管理出现“真空”。另外,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不能随意更改、转让,使当事人受到利益损失的,应有明确、畅通的司法救济渠道和细化的赔偿方式。通过转让许可事项谋利者,要受到法律的惩罚。这些内容,在法律通过后国务院制定该法的实施细则中应有更详尽的规定。 委员们还就临时许可的设立、行政许可违法的管辖主体以及一些具体的文字表述等提出了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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