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旧城改造不能“驱贫引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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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1: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8月24日电 旧城改造不能“驱贫引富” 新华社记者 包永辉 周放 记者最近到过的一些城市,无论是历史较短的新兴城市,还是拥有上千年历史的古都,都在大规模地进行旧城改造。好地段大都建成了“富人区”,接近市中心区域的房价高得 市场经济下的消费是分层次的。先富起来的人住得宽敞些,装修得豪华些,居住的地段含金量高些,都可以理解。但是,城市的主体是中低收入群体,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理应以满足最大多数人的基本需求为根本出发点。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在经营城市的过程中,为增加招商引资额,想方设法抬高地价。开发商为了追求更多的利润,新建的房子面积越来越大,设施越来越豪华,房价也就越来越高。在这两股力量的作用下,旧城改造后的小区日益演化成了“富人区”,普通群众只有“望楼兴叹”的份。 虽然近年来群众的生活水平提高很快,但能够买得起“豪宅”的人毕竟是少数,大多数城市居民收入水平的增长跟不上房价的飞涨。旧城改造本来应该成为广大居民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一个机会,如今却成了许多人的一块心病。因为每一块旧城区拆迁改造的结果,都是中低收入群体被从城市中心地带“驱逐出去”,新进来的居民是少数能承担高房价的人。搬迁到偏远新区的居民,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迟缓,面临交通、生活、工作的种种不便,反而增大了生活成本。 我们的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政府,一切工作都应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检验、衡量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就是要看广大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旧城改造要讲经济效益,更要讲社会公正,维护广大市民群众的利益。以牺牲大多数人的利益为代价换取城市建设的发展,是与党的性质和奋斗目标格格不入的行为。 最近,南京市政府针对城市建设及改造涉及的被拆迁困难户,决定建设40万平方米的中低价商品房。其选址要交通方便,房屋的价格要低廉,初步定为每平米2400至3200元,远远低于同样档次房屋的市场价。在具体操作中,政府部门还对上市房屋限定最高价以保证低价供应,下浮幅度不限。南京市政府的这一做法,深受广大市民的欢迎,值得提倡。(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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