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商铺门前脏乱最高可罚5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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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1:45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8月24日电广州市环卫局、爱卫办、城管办近日联合出台《关于搞好门前市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的通知》。这个被称为新“门前三包”的《通知》规定,对商铺占道经营等脏乱行为,最高可罚500元。 《通知》规定,沿街商铺的门面招牌、各式户外广告,立面应保持整洁、美观、无明显陈旧或破损,无乱张贴和乱涂画;不得在商铺门前私自乱拉挂,凡按规定设置檐篷遮阳布 门前责任单位还要合理配置垃圾容器,垃圾分类包装,按环卫部门规定的时间,统一由环卫工人上门收集;要自觉保持门前的卫生整洁,不得乱倒污水,严禁将垃圾扫地出门;对门前台阶、空旷地、人行道路每周清洁不少于一次。违反上述规定一律处以200元罚款。 占道经营的罚款额度按占道面积计算,一般工商个体户占道经营每平方米罚款50-500元;饮食商铺占道经营每平方米罚款100——500元。 各区还将成立专门的卫生监督队伍,卫生监督员每天对商铺及住户的门前卫生进行监督巡查,环卫部门也将进行抽查。(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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