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渐成投诉新热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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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4: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记者李秀玲)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的2003年上半年消费者申诉举报分析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共受理有关汽车的消费纠纷3566件,比去年同期增长55.86%。北京、上海、浙江、宁夏、广州、成都较为突出,其中上海为221件,浙江为264件,宁夏是97件,分别是去年同期的2倍。由于汽车消费纠纷涉及的标的额大,又关系人身安全,已成为目前新的消费纠纷热点。 据统计,在汽车消费纠纷中,质量问题占到57.49%,主要是制动系统失控、紧急状况下安全气囊未打开、发动机故障、开关失灵,以旧翻新及车身漆面起泡脱落、车身变形、车身容易振动、内饰板开裂、空调不制冷、正常行驶途中突然熄火、上坡无力、上坡途中突然停车、水温高、油管爆裂等,致使消费者新购买的汽车故障频发,严重的甚至出现自燃、爆炸、方向失灵等事故。 一些经营者以种种借口拒不执行汽车“三包”规定,对消费者的退换要求一概拒绝或故意拖延,想方设法逃避责任;一些修理者在修理时使用伪劣汽车配件,偷换好的零配件,越修问题越多,越修质量越差,越修费用越高;一些修理厂维修人员技术差;有些修理者打着名牌汽车厂家定点维修的招牌招揽生意。一些配件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汽车配件,导致汽车跑偏或制动失灵,甚至使刹车片开焊、断裂,成为威胁消费者生命财产安全的一大隐患。 为此,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预防汽车消费陷阱: 首先,买车要找正规经销商,切忌个人私下交易。正规的经销商都有合法的名称、固定的经营场所、库存车辆多、方便消费者挑选。而一些违法经营者却不同,他们没有合法的经营手续,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多数流散在汽车销售场所,以“经理、主任、代理商”的身份向消费者花言巧语骗卖,还有的通过“熟人”、“朋友”介绍推销汽车。这些人卖的车比正规渠道的价格便宜数千元,但办的是假手续、假保单,一些消费者因图便宜导致上当受骗,得不偿失。 第二,注意保管好“三包”协议。汽车的价位较高,技术标准要求很高,在行驶中可能会出现各种意想不到的质量问题。在购车时要与经销商签订“包退、包换、包修”合同,签订“三包”合同要细心,事前做一些咨询,或者请有经验的熟人进行指导帮助。 再需要提醒消费者的就是,维修要找具有合法身份的修理单位。汽车涉及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一旦出现问题,要找指定厂家修理者或其它合法修理者进行维修。切忌找一些不合法的或宣传维修价格低廉的修理点进行修理,以免由于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或技术不过关等,为安全行驶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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