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格不合老翁要分手六旬“处女”老妇索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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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5:15 深圳晚报 | ||
老年非法同居引发纠纷 性格不合老翁要分手六旬“处女”老妇索赔偿 大连消息与一个失去老伴的老翁同居的60岁老妇,与同居者发生了严重的争吵,最后达到了不能同居的地步,老翁把这位老妇“扫地出门”,谁知她突然自称本是地道的“处女 住在西岗区工人村街道某社区的路大爷,他的老伴15年前因病离开了他。在儿女的支持之下,老人走进了某婚姻介绍所,认识了庄河的60岁李女士。他们在介绍人的搭桥下,没办理结婚登记就同居了。但他们很快地发现,两人的性格非常不合,为了一些小事就争吵不已,甚至大打出手。老翁就请她立即离开自己的家。然而令老翁措手不及的是,老妇声称自己和老翁前还是地道的“处女”,老翁必须赔偿“青春损失费”,否则以房子做抵押,并表示不会离开这个房子。 老翁从没遇到这样的事情,就偷偷地掖给老妇900元钱,可是老妇不屑一顾,竟提出来老翁的房子必须分给她一份,并一度将老翁撵出了家门。 当地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的领导和民警共同进行协调,向两人宣讲新婚姻法规,对他们非法同居进行了批评教育。老妇经过深思,感到自己的做法也有些过分,在得到了必要的补偿之后,她主动提出撤回自己的非分要求,老妇心平气和地离开了老翁的家。(化冰) 作者:化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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