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同龄退休有望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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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15:16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凤凰卫视8月24日消息:据中国青年报,在正在召开的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教育学院院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副会长夏吟兰透露,“妇女权益保护法修订专家组”正在对男女同龄退休问题进行专题讨论,《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有望在此问题上作出明确规定。 作为专家组成员,夏吟兰说,男女同龄退休是近来各界妇女普遍关心的问题。让女性 据了解,1992年2月,我国制定了《妇女权益保障法》,其中有关于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等内容,但对男女退休年龄未做具体规定。同年9月,有关部门发出通知,规定“女县(处)级干部可工作到60周岁退休”。但是,1993年,我国人事制度改革,出台了《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男60周岁退休,女55周岁退休”。该条例一直沿用至今。 夏吟兰说,女性比男性提前5年退休,就意味着女性必须早成才,这必然给女性造成更大的压力。同时,早退休还使女性的退休金低于男性,造成退休越早,工龄越短,退休金金额越少的客观后果。 她强调,将“男女同龄退休”写入法律,意味着兼顾男女同龄退休的平等权利和妇女自主选择提前退休的弹性原则,即在胜任工作的情况下女性退休年龄与男性一致,而女性不能胜任工作或虽能胜任但本人不希望继续工作的,可以选择提前退休。(记者周欣宇包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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