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父欲讨回女儿抚养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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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1:55 辽沈晚报 | ||
本报盘锦消息(特派盘锦记者 罗奇)本报8月13日报道的《盘锦街头母女卖身引争议》一文在盘锦市内引起了很大反响,人们都在关注着母女二人的去向,更加关注小女孩的命运。昨日记者见到了宋姓女子的丈夫,他向记者表示要找回自己的女儿,重新获得女儿的抚养权,不能让她的童年蒙上一层阴影。 前日上午一名读者打来热线向记者反映,近日他曾在盘锦市双台子区东油小区内看到 盘锦市的蔡庆君律师告诉记者,宋姓女子卖己卖女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拐卖人口罪”,一旦构成买卖关系,那么买卖双方则都违反了法律规定。此外,已经离婚的夫妻双方,如果抚养方已不具备抚养能力,那么另一方则有权要求“变更抚育关系”,像宋姓女子的丈夫就可以要求“变更抚育关系”,从而重新获得女儿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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