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三类中介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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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4:52 济南时报 | ||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醒消费者,目前,租房、求职、婚姻等中介服务迅速发展,一些违法分子乘机而入,中介消费纠纷迅速上升,消费者应当谨防三类中介服务陷阱。 陷阱一:“黑中介”招摇撞骗。目前一些单位擅自设立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超范围经营,往往不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陷阱二:利用合同骗取钱财。一些中介机构起初会承诺,如果介绍不成,退还全部费用,但真正到退钱时却以种种理由不退或少退费用。陷阱三:发布虚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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