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重金引凤凰 出台一系列安置高校毕业生政策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7:33 黑龙江日报 | ||
刘加勇 记者 焦明忠 本报讯今年8月,牡丹江市政府不惜重金出台一系列安置高校毕业生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公布一周,上千名高校毕业生登陆牡丹江人才信息网站,要到这片“梧桐林”里安家落户。 牡丹江市政府决定,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高校毕业生随意滥收各种费用,诸如城市建设增容费、教育补偿费、上岗抵押金、股金等费用。相反,千方百计减少这些高校毕业生的费用。对于2003年就业有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培训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费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由劳动保障部门减免。 牡丹江市政府由相关部门制定出一系列关于安置高校毕业生的政策,每年从财政支出3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的津贴。他们决定,凡安置到本市国有企业的本科生,可享受政府颁发的工作津贴补贴待遇:引进的学士学位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引进的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补贴1500元;引进的博士毕业生,每人每月补贴3000元。以上补贴费用由市政府和用人单位各自负担50%。 牡丹江市从党政机关到各企事业单位,都为高校毕业生铺设了一条安置就业的绿色通道。他们允许高校毕业生优先补充到有空缺的党政机关,毕业研究生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直接录用为公务员,并享受副主任科员待遇;学士学位的毕业生经过用人单位考核后,可进入党政机关,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不再坚持“凡进必考”的规定。 (黑龙江日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