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积案11月底前彻底结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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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7: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最高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别将在9月底和11月底前将未审结的积案清理完毕;涉及消费者、旅游者权益纠纷案件将通过巡回流动办案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昨天,记者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按照司法为民的宗旨,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重点制定“关于审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等10件司法解释。同时,还将推行清理积案统一行动等22项具体举措。 建立完善10项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将陆续建立和完善信访申诉、司法救助等10项制度,包括:申诉来信来访摘报制度、方便人民群众旁听庭审制度、司法解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通报备案制度、审判庭庭长、副庭长岗位职责制度、法官廉政谈话制度、法官职业保障制度等。 制定10件司法解释 由于近来不少地方都出现了“毒鼠强”刑事案件,各地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此类案件的法律适用产生了分歧和疑问,最高人民法院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毒鼠强等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配合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专项治理活动。 其他正在制定中的9项司法解释涉及的都是社会普遍关注的内容。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适用问题;事业单位人事争议案件、公司法律纠纷案件、委托理财纠纷案件、城市房屋拆迁行政案件适用法律的问题等。 推出22条便民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还将推出22条便民措施。肖扬在会上对各级法院清理积案的时限作了严格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在9月底之前将积案清理完毕,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在11月底之前将未审结的积案清理完毕。对于那些一拖就是几年的严重超审限的案件,要通过“公正与效率”司法大检查予以彻底解决,绝不允许再出现类似的情况。特别是刑事案件的积案要全部清理完毕。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今后,如果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在旅游风景区、集贸市场等旅游、消费纠纷易发场所,以巡回办案等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开庭。 今后法院会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报酬的法律保护和制裁职业中介欺骗行为和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进城务工人员维权案件要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确保他们获得应有的劳动报酬。其他的便民措施还包括:扩大司法救助范围,切实执行诉讼费的减、缓、免制度等。 据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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