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调整涉及七大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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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00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立法听证会昨日举行 本报讯 (记者赵琳蒋艺)昨日上午,我市举行了《厦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草案)立法听证会,听取30位参保人员代表对该规定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举行有关基本医疗保险立法听证会的做法,在全国尚属首次。 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主要集中在个人负担比例核算、特困群体保障、统筹基金征缴管理等方面。 此次政策调整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大部分:(一)改变医疗费用支付模式;(二)增加参保人员持IC卡使用个人账户资金一定额度到定点药店购买非处方药;(三)设立医疗困难救助基金;(四)调整缴费年限;(五)取消门诊定额结算办法;(六)强化医保管理;(七)在全国率先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在本市就业的人员,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畴。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汇总研究代表们提出的意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草案进行修改后报请市政府决策,争取政策尽早出台。 (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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