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父落户须亲子鉴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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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08 半岛都市报 | ||
本报综合消息 五年前,北京的宋先生和女友结婚时,女友已有身孕。近日,宋先生要将孩子户口转入北京时,却被北京警方告知必须花3600元做亲子鉴定,证明孩子是自己亲生。警方介绍说,这样做是为了堵住一些企图跟着养父落户北京的孩子,是公安局的内部规定。 宋先生是北京人,妻子是重庆人。1997年9月底,两人在北京结婚,但婚前女友意外怀 但一周前,宋先生在东城和平里派出所为孩子办理户口迁移时,被告知结婚证和孩子出生证的日期证明两人属于未婚先孕,警方有理由怀疑孩子可能不是他们亲生,为此他们必须掏3600元钱,到北京市公安局法医鉴定中心做亲子鉴定。 在遍查了相关的文件后,宋先生并没有找到这样的规定。经向警方咨询才知道,这是北京警方为了堵住一些企图跟着养父落户北京的孩子,而作出的内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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