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提出司法为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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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8:56 南方都市报 | ||
高院提出司法为民 肖扬强调要在11个方面下功夫为群众办实事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24日提出,司法为民是新世纪人民法院工作的宗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强调,当前以及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要针对社会普遍关注 这一工作宗旨是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提出的。“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肖扬说,司法为民是通过公正、高效、文明的司法活动实现的,必须落实到保护人民、打击犯罪、制裁违法、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审判过程中去。 肖扬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从11个方面下功夫,这11个方面为: 为“第一要务”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安居乐业;依法保障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平等保护各类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切实保障人民的诉讼权利;提高司法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裁判结果;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维护案件胜诉方权益;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使人民司法工作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坚持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问题;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推进法官职业化建设。 刑事超审限案件11月前清理完毕 据新华社北京8月24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把清理刑事超审限案件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全面清查,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在今年11月之前,将刑事超审限案件全部清理完毕。 肖扬24日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定要高度重视刑事案件超审限问题,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杜绝超期羁押现象。肖扬提出一个原则:“有罪则判,无罪放人”。他表示,今后再出现无故超审限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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