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敛财百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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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9:30 齐鲁晚报 | ||
莒南县一科长一审被判刑15年 本报临沂8月24日讯 一个小科长利用手中的职权,贪污40多万元,不但如此,他还拥有100多万元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日,经过莒南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县电信局原办公室主任兼供应科科长梁兴培因犯贪污罪被莒南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 经审理查明,梁兴培在1997年3月至2001年1月不到4年的时间里,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采用收入不报账的手段,将临沂市邮电局供应处拨给莒南县邮电局的电缆奖励款、下浮款、话机奖励款412654.96元贪污。此外,梁兴培的家庭财产与其合法收入差额较大,有1078143元的财产不能明确说明合法来源。案发后,被告人的女儿代替梁兴培向检察机关退交了全部赃款。 莒南法院认为,被告人梁兴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被告人梁兴培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告人梁兴培一人犯数罪,应数罪并罚,被告人归案后,其亲属积极退回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天睛 昌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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