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金属丝误留体内3年 医院同意赔偿2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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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9:38 新华网 | ||
在天坛医院做完脑瘤手术3年后,河北的刘女士右大腿处竟钻出两厘米长的金属异物。经检查,医院从她体内取出4根金属丝。异常愤怒的刘女士向法院提出诉讼,向医院索赔80万元。近日,在崇文法院的调解下,天坛医院同意赔偿27万元,并负责日后实际发生的治疗费。 1998年12月,刘女士因患脑瘤到天坛医院做切除手术。事后,她发现自己右腿红肿疼 经检查发现,刘女士右心房、右股间质、股深静脉、右股内侧均有金属异物,形成双肺栓塞。随后,在天坛医院建议下,刘女士来到安贞医院实施了外科手术,取出金属异物4根,累计44厘米长。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刘女士体内金属丝为1998年做脑瘤手术时,麻醉医生操作失误遗留的,属医疗责任事故。(记者/邓婷)(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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