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司法为民思想努力实践“三个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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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1:06 法制日报 | ||
本报北京8月24日讯(记者徐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今天举行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上指出,当前,各级人民法院要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民法院各项工作,进一步实践“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按照司法为民的思想和方向,积极解决社会关注的司法活动中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扎扎实实地为人民办实事,推进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的全面发展。 肖扬指出,司法为民的思想和方向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法院工作的核心问题,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质特征落实于法院工作提出的新的理论命题,它与一个主题、三件大事共同构成了新时期人民法院的工作指导思想,涵括了丰富的司法理念和司法原则。人民法院必须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着力抓好审判工作、法院改革和队伍建设这三件大事,而所有工作必须以“为民”这一根本宗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肖扬说,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与正义的本质的要求。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活动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为当事人尽心竭力解难事,为法制建设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正是“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的价值取向和根本追求。 肖扬说,司法为民是检验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新尺度。实现了两个效果的统一,就达到了司法为民的要求和目的。坚持以司法为民来衡量人民法院的全部司法活动,才能充分认识重视两个效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两个效果有机地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公正司法。 肖扬指出,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新要求,也是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的新发展。通过司法活动,不但很好地完成审判工作承载的公正裁判的具体任务,同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肖扬强调指出,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和热点,把制约司法公正和司法效率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改进不足、纠正错误;要按照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要求,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自觉地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完成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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