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搭挂线路 瞬间毁掉宝贝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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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15:58 新华网 | ||
日前,长丰县法院做出一项判决:县供电公司、电信局以及村民代恒柱、代恒顶依法向该县代庙小学女生代诗娥的家人赔偿89000元。然而知情的居民纷纷叹息:这场由一根电线带来的人命官司本可避免;八九万元又岂能换来一个活泼可爱的孩子的性命! 事情是这样的:去年12月10日下午4时,家住徐庙乡代庙村庙中村民组的小学二年级女生代诗娥像往常一样和同学们一蹦一跳地走出代庙小学。约行至小学东边100米处时,忽听 肇事的仅仅是路边电话杆脱落在地的一根电线。代诗娥是父母的宝贝女儿,平日里备受疼爱。这突如其来的灾祸让全家人顿陷巨大的痛苦中。办完后事,小诗娥的父母一纸诉状将高压电线的所有者长丰县供电公司、电话杆的所有者长丰县电信局以及电线产权人同村村民代恒柱、供电变压器产权人同村村民代恒顶和代庙小学告上县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县供电公司下属电管站明知被告代恒柱架设的线路违章,仍准许其长期使用,确有过错,故该公司应承担一定民事赔偿责任;县电信局对被告代恒柱使用其电话杆长期违章搭挂线路,理应及时排除妨碍,却未尽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被告代恒柱长期使用违章架设的线路致人死亡,也应负责任;代恒顶则是代恒柱所有的线路供电变压器的产权人,其长期对违章线路予以供电,并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造成他人死亡,也有过错。 故法院判定县供电公司向被害人父母赔偿44500元,县电信局赔偿8900元,代恒柱赔偿22250元,代恒顶赔偿13350元,并驳回原告方要求被告代庙小学赔偿的诉讼请求,理由是被害人死亡现场离代庙小学100米左右,不是在回家的路上,且出事时间也不是上学时间。(文/赵新朱杲)(来源: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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