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多电器原总经理胡志标一审被判有期徒刑2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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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20:02 新华网 | ||
新华网广州8月25日电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原广东中山爱多电器公司总经理胡志标票据诈骗罪、挪用资金罪、虚报注册资本罪三项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20年,罚款65万元。 法院认定如下事实:1998年4月至10月间,爱多已出现了资金周转困难,但仍与国安公司属下公司签订了41份金额共3415万余元的合同,爱多公司收货后一直未付款。1999年2月 1998年9月至11月,胡志标未经爱多公司另外两个股东陈天南与益隆经联社同意,用爱多名义成立中山市爱多数字视频设备有限公司、中山市爱多音响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爱多音像有限公司,挪用爱多公司的巨额资金进行虚假注册及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爱多造成重大损失。胡志标从而犯下挪用资金罪和虚报注册资本罪两项罪名。 1995年7月20日,胡志标和陈天南开办了广东中山爱多电器公司,进军VCD行业,获得巨大成功。仅在1996年和1997年间,爱多的产值就从2亿元猛增至16亿元。从1998年开始,VCD市场开始萎缩,爱多着手实施多元化战略,电话机项目正式上马。1998年年中,爱多正式宣布进入数码电视、音响等领域,爱多也更名为企业集团。1999年,爱多出现明显经营问题。 中山市中级法院于1999年12月14日依法受理了东莞宏强电子有限公司等申请债务人广东爱多电器有限公司破产还债一案。胡志标一手创建的广东爱多,至此终于走上司法终结的轨道。(完)(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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