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弄丢毕业证致失业?一女子告教育局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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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22:32 新华网 | ||
据南国都市报报道,海南省澄迈县一女子曾琼因认为教育局工作过程中将毕业证原件遗失,致使自己工作没着落,将该县教育局告上法庭。近日,澄迈县人民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她的起诉。 曾琼说,1992年,她在澄迈县教师进修学校“中师进修班”学习毕业后拿到了毕业证书,后来分配在澄迈县瑞溪学区当民办教师。1996年9月,她被聘到澄迈县福山中心小学当幼 经过多方查询,曾琼证实自己的毕业证原件被弄丢了。她一再要求澄迈县教育局补办,但至今未补办。从1997年9月起,因为没有毕业证,她失业在家。曾琼要求澄迈县教育局为她补办毕业证书,并赔偿她因没了毕业证书造成的经济损失。 澄迈县教育局辩称,曾琼提供的证据中并不能证明她的毕业证丢失是该局所为。另外,根据有关规定,“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且根据国家赔偿法,曾琼在知道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受害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赔偿诉讼,而根据曾琼的起诉状,她从1997年9月起就知道证书不见了,现在才向法院提起诉讼,已远远超过了诉讼时效。 澄迈县人民法院认为,曾琼从1997年9月起就知道县教育局侵权,直到2003年6月30日才起诉,已远远超过诉讼时限。虽然曾琼辩称其一直上门找县教育局解决问题,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但曾琼也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具体证据,足以证明此期间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法定情形的存在。一审裁定驳回曾琼的起诉。 据了解,曾琼及代理人坚持认为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已准备提起上诉。(记者 纪燕玲)(来源:南国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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