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摇身变警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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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5: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陕西省潼关县农民杜武奇,伤人致死后不仅没有受到法律追究,且摇身一变成了佩带枪支的公安干警;而其年仅14岁、正上初中的儿子,竟也成为正式在编的公安干警。这起荒唐离奇的“父子警察案”,在群众举报和新闻舆论监督下,杜武奇终于受到了法律的制裁。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杜武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致死人命未处罚摇身一变成警察杜武奇,1963年12月生于潼关县太要镇窑上村,1979年初中毕业后回家当了农民。 潼关县位于秦、晋、豫三省交界处,是全国黄金生产大县。1990年9月8日,杜武奇在参与本县善车峪西糜子沟发生的一次金矿坑口纠纷中,手持枪托猛击矿工张忍娃的头部,致其死亡。公安机关当时曾立案侦查,杜武奇畏罪潜逃。 令人费解的是,杜武奇后来不仅以“私了”的方式“摆平”了这起案子,逃脱了刑罚,成了远近有名的金矿老板,而且身着警服,腰佩手枪,开着警车在潼关矿区招摇过市,到处炫耀自己是富平县公安局的“公安干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1999年六七月间,杜武奇向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提出想进公安局工作,并向丁叔亮提供了自己的照片及现金8000元等。同年9月,丁叔亮通过富平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张心签字同意,将杜武奇“调入”富平县公安局。少年成三级警司父子相差仅7岁如果说负有命案的杜武奇当了警察其事荒唐,而其年仅14岁、正上初中的儿子也通过“干部调动”成了公安干警,事情就显得更加离奇。 杜武奇夫妇生有一子、一女,其子户口本上的出生日期是1986年9月21日。但令人难以置信的是,2000年9月15日,小杜就被潼关县委组织部一纸介绍信以“十冶公司干部”身份“调动”到潼关县公安局,成了正式在册的公安干警。在小杜的“履历表”上,他在1997年9月(11岁)就参加工作了。小杜“调”进潼关县公安局后,挂在矿区分局治安队,并于2001年4月被增补为行政编制,并被“晋升”为三级警司警衔。据了解,小杜至今还在西安上高中。经法院审理查明,小杜进公安局也是杜武奇通过弄虚作假办成的。 耐人寻味的是,杜武奇父子的有关档案材料漏洞百出。杜武奇的出生年月在富平县委组织部的一份文件上则写明是1971年11月;小杜的出生时间在户口本上是1986年9月21日,而在潼关县公安局“干部花名表”上则变成1978年12月。如果仔细计算,这对亲生父子在纸面上变化后的年龄(父亲生于1971年11月,儿子生于1978年12月)相差只有7岁零1个月!中央领导高度重视杀人凶手被判15年“要让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根据群众举报,记者经过深入采访、艰难取证,早在去年9月就向有关方面反映了这起荒唐离奇的“父子警察案”,引起中央领导和陕西省委的高度重视。陕西省委从政法、纪检等部门抽调力量组成专案组,很快查清了杜武奇伤人致死及“父子警察案”的基本事实。2002年11月6日,杜武奇被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杜武奇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为达到混入公安机关的目的,出资购买伪造的国家机关公文,其行为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公文罪。遂于2003年5月8日判处杜武奇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其他有关责任人相应受到法律的惩罚。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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