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有意见 歌舞厅不能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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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6:08 生活日报 | ||
本报济南8月25日讯(记者 雍坚 通讯员 王鹏)从9月1日开始,济南市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对歌舞厅、游艺厅、网吧等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的审批将对社会公示,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要求整改或不予审核通过。据悉,济南市文化局所设的受理反馈意见的电话是:7063980。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主要指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游艺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初审合格的,应当立即将申请开办的经营场所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将张贴在文化部门办公场所和拟设立的经营场所营业地址的醒目位置,也可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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