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工讨薪撑起“保护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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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7:45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打工者追讨欠薪难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而社会问题有赖于社会各界力量形成互动合力来解决。《四川日报》8月25日刊发新华社的报道,一项由31个城市参与的《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近日签署,它标志着在异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可以在家乡为追讨工资等事宜申请法律援助,并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的协作互动进行维权。这不仅使打工者有了自己的“保护伞”,而且也是对现有维权模式的一大突破。 打工者讨薪难,而到异地打工的人员讨起薪来就更难,因为打工者住所和工作单位不在一地,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帮助他们维权时便遇到不少困难。而《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协议》的签署,顺利突破这一维权“瓶颈”。该项协议规定:如法律援助申请人因经济困难不能前往异地时,经案件受理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可由申请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与案件受理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协商后代为受理,同时协助办理全权委托手续。这就为进城务工人员编织了一张维权网,使他们到签署协作协议的任何一个城市打工,都能处在统一的法律援助体系的保护之下。 法律援助协作协议诞生的最大意义,在于其实实在在地降低了打工者“异地讨薪”的法律门槛。尤其是那些对于打工者个人来说金额相对不大的欠薪案,因为“异地讨薪”难度大,而久拖不决的官司又直接增加了讨薪者的经济费用,故而即便讨薪成功也很可能在经济上所剩无几,甚至会遭遇“入不敷出”的尴尬。这样,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者,就只能对“异地讨薪”望而却步,最终很可能因此而“成全”了欠薪雇主的不法利益。而城际间法律援助协作的开展,铲除了制约民工们“异地讨薪”的经济障碍,成为打工者维权的“保护伞”。 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互动协作网络的运行,还从某种程度上建立起了一种帮助打工者讨薪的长效机制。而以往各地解决拖欠打工者工资的办法,则往往是集中到年底或年初通过政府出面搞“集中治理”,如此借助“运动式执法”来讨薪不仅社会成本太高,而且实际效果差,最关键的还是其临时动议的特性使得“欠薪”现象治标不治本。而通过城际间法律援助的良性互动机制来帮助打工者讨薪,不仅提高了办事效率,而且有较强的针对性,使广大打工者的利益拥有了切实的保障,而且是全天候的,这对打工者而言,实在是一种莫大的福音! 周士君(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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