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包二奶 她要记者帮忙“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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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08:54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律师说妻子拍照可做证据,记者曝光是暴露隐私前日深夜12时,家住莲花小区2栋的王女士打进本报热线称:“我丈夫在外面包二奶,我找了几个月,终于发现了他们的住处,你们快来帮我照相,好在报纸上曝光。”记者了解事情经过后,劝王女士暂时不要采取行动,应向律师咨询后再作打算。 夜不归宿 他以“在陪客人”为托词 据王女士介绍,她与丈夫兰某以前都是成都某公司员工,1992年经人介绍后一见钟情,当年就结婚,一年后两人就迎来了他们的爱情结晶———宝贝女儿的出世,婚后多年,夫妻俩感情融洽,兰先生也一直是个顾家的好丈夫。几年前,夫妻双双离职“下海”,王女士经营服装生意,兰先生换了几份工作后,在某广告公司的工作也稳定下来。一家人过了一段舒心的日子,兰某非常疼爱女儿,空闲时一家三口经常外出郊游。不料这一切却慢慢发生了变化。 今年初,兰先生开始夜不归宿,他告诉妻子因为是工作太忙,要谈生意,王女士也就没往心里去。可渐渐地,丈夫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有时甚至一连几天也不见人影,王女士追问,兰就以“太忙”或“正在陪客人”为托词。 提出离婚 丈夫却声称“离不起” 夫妻俩关系逐渐闹僵,王女士问丈夫是否在外有了别的女人,他却坚称没有。问得紧了,兰就数日不回家,而且连电话也不接。 今年5月的一天,兰先生突然对王女士说:“工作太忙,我不能分心,我们分开几个月嘛。”至此,王女士心中再无怀疑:丈夫肯定有了新欢!愤怒中,她答应道:“分开也行,你每月按时给我们寄生活费就行了。”于是双方商定:兰先生每月支付给妻女1000元钱的生活费。 可兰先生给了第一个月生活费后,第二个月就只肯给400元。王女士要求离婚,他不同意,并在电话中表示“离不起”。王女士认为这只是他的权宜之计,想让自己降低要求,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占便宜。 逮到现行 她请记者曝光丈夫姘居 见丈夫意欲游刃于她和“第三者”之间,王女士决定找到其姘居的证据。几个月来,她多方打听却一直未果。 前日,王女士经过南新区一住宅区时,一辆出租车迎面开来,她突然发现车上坐的正是其丈夫和一年轻女子。出租车没在门口停下,王女士知道丈夫是在有意躲她,便悄悄走进该住宅区,藏在一停车棚后观望。不一会儿,出租车转了一圈后又停在院门口,丈夫和该女子下车后,一起进入5楼一套住房中。王女士站在原地,一时拿不定主意,便给本报打来求助电话,要求记者前去拍照,欲曝光其丈夫与“第三者”姘居的丑行。 昨日,王女士声音呜咽地告诉记者:“当年出来闯荡时,我们互相支持、鼓励,事业上的一些难关都共同克服了,没想到如今他竟然变心。女儿快小学毕业了,什么事情都懂,以前她爸最痛爱她,如今却几个月难见一面,她经常为大人的事一个人锁在屋里哭,身心受到极大伤害。” 记者按照王女士提供的电话与兰先生联系,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 律师说法 “曝光”当心侵犯隐私权 本报法律顾问何佳林律师表示,如果王女士的丈夫不知悔改,继续与“第三者”姘居,王女士应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她拍下丈夫“负心”证据未尝不可,照片可以作为证据,在法院判决时取得主动。但照片不能随意散布、恶性传播,更不能在报纸上公开,如果公开传播或见报,就会触犯对方的隐私权,并将承担法律责任。实习记者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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