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副局长吃霸王餐 下属打伤女经理(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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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2:28 新华网 | ||||
据江雨讲,7月25日晚,绥德县林业局副局长张探宏带了几个朋友来到她所在的“山城客家”吃饭,但饭后却不结账。江出面请他们结账,张的下属郝明利在227元的账单上签了张探宏的名字。谁知,张探宏夺过账单撕掉后离去。 7月26日晚上8时许,张探宏、郝明利及几个朋友又来到酒店吃饭,一直到深夜12时,江怕他们喝醉了又不结账,就要求他们结完账再喝。郝明利很不高兴地说:不算账咋了,有张大哥(指张副局长)在此谁敢要(账)?此时坐在江身边的一席姓男子说他来结账,江与席正说着话在毫无防备时,郝明利将行酒令用的瓷碟瓷碗向江的脸上砸了过来,致江额头上皮伤近三寸长的口子并血肿,上嘴唇严重裂开,三颗门牙开始松动,满脸是血。事发后,江被酒店老板马士第送往医院治疗。 8月12日,马士第拿来2000元说,半个月后再给2000元,并要与江签订一份协议,表示打人之事到此为止,江一再申明不同意这样处理,并反复对马士第讲,钱可不要,但一定要疗好伤。而且她要知道对方凭什么打人?国家公职人员恶意打人拿一点钱就能了事吗?可马士第却对她说,这事由不得你这个外地人。事后江才知道,马士第早已背着她已与郝明利签订了一份了结此事的协议。 在绥德县林业局,记者见到了副局长张探宏及郝明利。他们对江雨所反映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并解释说撕账单是因为他们喝醉了,并说他们已与马士第签了协议,给了江雨1万元,此事已解决了。 在记者的再三要求下,郝明利出示了这份没有日期的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含治疗费在内一次性处理金额1万元,具体由孙治安(7月25日晚在一块吃饭,现为林业局基建修房包工头)垫付8000元,马士第垫付2000元,并由马士第亲手给江雨,江不得再提出任何要求,否则所产生的后果均由代理人马士第完全负责。” 脸上依然挂着疤痕的江雨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曾到绥德县辛店派出所报过案,也去过绥德县委、县政府、公安局。可现在,事已过一个月了,却没有任何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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