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上诉昨二审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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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3:18 每日新报 | ||
新报讯【记者王京涛】原告何某认为,被告刘某撬开其购买的房屋并入住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他的合法权益。对此,被告刘某的意见是,该诉争房是因开发商欠其债务抵押给他的,根本就不违法。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腾房被驳后不服提起上诉。昨日,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上,上诉人(原审原告)何某诉称:其于1996年购买了某公司代售的某物业公司开 被上诉人刘某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没有不当之处,对此被上诉人同意一审判决。因为何某不能出示诉争之房产权证书,且该诉争之房是用借款抵押的,所以何某要求其腾房无任何道理和法律依据,法院不应支持其请求。目前,本案仍在法院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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