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剖析受贿者的五种心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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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6日15:4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据最新一期的检察日报·廉政周刊报道,2002年7月至今年1月,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检察院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大要案13件13人。针对税务系统频发受贿案,办案检察官作了进一步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态有以下几种: 随波逐流的从众心态。他们认为现在是商品社会,商品交流、经济发展总要与钱打交道,什么“过节费”、“拜年费”,名目繁多的“礼尚往来”,你拿我拿大家拿,你拿我不 互相攀比的失衡心态。这5名嫌疑人一开始工作都勤恳踏实,严格执法,反腐防线守得很好。但近年来,看到一些大款一掷千金的“豪气”,他们的心理逐渐失衡,为寻找补偿,开始收受贿赂并一发不可收拾。 玩弄权术的回报心态。一些税务人员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以权谋私的筹码,给钱办事,不给钱不办事。而一些纳税人为了小集团和个人的利益,往往用金钱做诱饵,迎合用权者,以谋暴利。他们的“迎合”又往往能调起少数权力者权钱交换、得到回报的胃口。如嫌疑人张某在为一企业办理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过程中,对本来不需要纳税的一个项目,却装腔作势,表示可帮忙免税,对方感谢不尽,诚惶诚恐地向其行贿。于是,他得到了五位数的回报。 过分自信的侥幸心态。几乎每个贪官伸手攫取不义之财时,都有一种过分自信的侥幸心态。他们认为:不是有许多腐败的人安全过关了吗,不一定就查到我。个别人员甚至到东窗事发,组织找其谈话,给予从宽机会时,仍抱着侥幸心理,就近舍远,谈轻避重。 胆大妄为的贪婪心态。一些涉嫌受贿犯罪的税务人员从小心到大胆,从被动收取到主动索取。胆大和贪婪使他们跌进了犯罪的深渊。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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