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白干一月 人走证件被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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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5:16 重庆晚报 | ||
本来高高兴兴地找到了第一份工作,谁知道不但工资没着落,辞职时连毕业证也被扣了!家住石桥铺的郑女士最近气愤地向本报投诉,表示一定要替在两路口四海广告装饰公司白干了近一个月的女儿“讨个说法”。 据郑女士的女儿小华(化名)今年6月从重庆广播电视大学毕业,7月初,被四海广告装饰公司选上。7月5号,小华和其他20多名大学生来到该公司。公司负责人告诉他们,试岗 虽然颇不情愿,小华还是坚持下来了,毕竟这是自己的第一份工作。没想到上班两周以后,公司负责人又取消了他们的底薪,要想拿工资必须做成广告业务才能提成,小华和几个同学当即提出辞职。公司却说,培训期间没有工资,就算是在工作的两个星期里,没有跑成一笔业务就没有提成。当小华提出要取回被扣押在公司的毕业证时,公司表示还要扣证一个星期。 从8月中旬开始,小华和几位已经辞职的大学生先后3次到公司讨还自己的毕业证,但都被公司拒之门外。 记者随即拨通了四海广告装饰公司的电话,当被问及是否存在扣留大学生毕业证一事时,接电话的小姐声称有关负责人不在,不了解情况。大约两个小时之后,小华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刚才已经接到了四海广告公司的通知到单位领回了毕业证,但是工资依然一分没有。 记者随后向重庆市劳动就业保障局监察处咨询,接电话的陆姓工作人员表示,四海广告装饰公司此举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只要小华确实在四海公司工作过,四海公司就必须无条件地支付小华等人3个多星期的工作报酬。此外,四海公司也没有权利以“对员工进行培训”为由拒发小华一个星期的“培训期”工资。因为,除了就业局有上岗培训资格以外,任何单位只要用工就必须支付员工的工作报酬。 甘辉 实习生 肖梅梅网络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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