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过《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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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8:14 信息时报 | ||||
申领人须具备4个条件 本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符信)8月25日,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和《关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实施方案》。 来粤人才可领广东居住证 为鼓励海内外人才到广东省工作和创业,提高广东的综合竞争力,我省有关部门制定了《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前天广东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凡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不愿意改变其户籍、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籍、台湾地区籍、他国国籍,不愿意放弃外国永久(长期)居留权的留学人员,通过柔性流动来本省工作和创业的人才,可以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申领人必须具备四个条件:一是符合本省引进人才专业需求;二是具有中国境内大学、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其他国家知名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技师资格及以上的特殊技能人才;三是具有从事五年以上应聘职位要求的本专业工作资历,掌握所要承担工作范围内的知识和技能,并能正确实施技术指导,胜任本职工作;四是遵守国家和本省的法律法规和应聘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没有犯罪记录。同时《暂行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广东省居住证》的申领、管理、待遇、责任等事项。 确定五个关键领域重点突破 此外,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关键领域重点突破实施方案》。为了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求广东“选择具有一定优势和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带动作用的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不断提高核心技术和重要应用技术的创新能力”的指示精神,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及高校、科研机构对我省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研究,选择了一批对我省的产业和经济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的项目,组织联合攻关,力争重点突破。确定了软件领域关键技术及应用、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新型发光和显示器件、生物技术新药及其关键技术、中药现代化关键技术及中药新药等五方面关键领域进行重点突破。并明确了项目的牵头组织单位,确定承担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办法,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立足广东、面向海内外,广泛的吸收国内外的优秀人才参与科技攻关,鼓励产、学、研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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