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叫“新四军”一店称“八路”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8:19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工商局:用有特定意义的称谓作店招不行本报讯(记者罗暄摄影黄跃)昨日,记者惊奇地发现,“新四军”、“八路”等有特殊含义的称号,赫然成了两鱼庄招揽顾客的制胜“法宝”。 昨日上午,当记者行车路过南岸区鸡冠石纳溪村时,发现路边两鱼庄名字好怪:“新四军”、“八路”。仔细打量,两鱼庄门前悬空立着两个巨型灯箱牌,上面写着“新四军鱼庄休闲度假村”和“八路鱼庄”几个大字。在好奇心驱使下,记者走进“新四军”鱼庄,由于时间太 告别“新四军”,记者又来到“八路”。该店老板尹柱平介绍了鱼庄名字的由来。他说,在工商局登记时,鱼庄的名字原为“捌路”,但在制作店名灯箱时,为书写省事,就将“捌”字改成了“八”。这样“制作简单,又能吸引顾客的‘眼球’,一举两得。”尹老板得意地说。 那么,用“新四军”、“八路”等专有名词作鱼庄店名的做法是否妥当呢?南岸工商局企业个体监管科副科长傅世龙表示,企业、个体经营户所打出的店名字号或招牌,应与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名字一致,反之则是违法的;像“新四军”、“八路军”这样有特定意义的称谓,不能作为店招用于商业行为。工商部门也不会为商家注册这样的商标或标牌。他提醒商家马上改正,否则将予以查处!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