雕塑立校园 作者浑不知?(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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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8:28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王秦)去年,广东省三水中学的校园里竖起了一座名为《启航》的主体雕塑,高达3.6米的蓝色造型颇引人注目。一年之后,广州美术学院的林老师将该校告上了法庭,称该校擅自使用该作品侵犯了其著作权。昨天,该案在广州中院开庭审理。 林老师诉称,2001年春天,一名自称是“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经理”的张某找到他,表示三水中学正在公开征集校园雕塑,他可从中联系。林老师便将自己的雕塑作品《体育风》修改后命名为《启航》,把图样交给张某,参与三水中学的校园雕塑竞标。此后林老师还根据张某反馈的学校意见两次将图样做成模型,但奇怪的是,把第二个模型交给张某后,便音信全无。 直到今年2月,林老师才听说自己的作品已经竖立在了三水中学内。到现场确认此事后,林老师索取自己的报酬,张某却予以拒绝。林老师这时才知道三水中学是与“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签订的合同,并将15万元的费用交给了该中心。为此,林老师多次通过电话与张某交涉,却被张某反告“电话骚扰”,被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张某的电话费用(本报曾做报道)。林老师遂向法院起诉,提出依法确认被告三水中学校内雕塑作品《启航》的著作权归其本人所有,要求被告拆除该雕塑、赔偿其经济损失两万元等请求。 第一被告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经法院传唤没有出席庭审。第二被告三水中学则称,该校2000年底公开征集校园主体雕塑的设计制作方案,随后收到了署名为“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的四件作品,经征求全校师生意见,其中的《启航》中选。学校根据署名认定著作权人为“广东省美术家设计中心”,并和该中心签订协议支付报酬,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行为完全合法,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图: 左图为三水中学主体雕塑《启航》,右图为林老师根据自己设计的图样所做的模型。(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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