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排堵保畅新措施出台 驾驶员未快速处置将受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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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8:52 新华网 | ||
上海市交巡警总队昨天下午召开新闻通气会,出台了快速处置高架、大桥、隧道等道路故障抛锚机动车管理规定,那些没有做到对抛锚车辆进行及时处置的驾驶员,将会受到重罚。 按照新规定:车辆抛锚后,驾驶员必须做到的是:在第一时间报警;等待牵引时,如果100米左右范围内有斑马线或紧急停车带的,必须马上将车辆移动到那里;如果没有这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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