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税女老总解释税案原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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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7日09:21 南方都市报 | ||
《女老总欠税1901万玩失踪》追踪 欠税女老总解释税案原委 李歌委派其深圳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本报记者见面,称税案情况特殊并非玩失踪 8月4日,深圳市地税局在当地媒体上发布公告,曝光了25家欠税大户,其中女老总李歌因欠下个人所得税1901万多元成为曝光名单中唯一的个人欠税户而引人瞩目(本报8月5日曾以《女老总欠税1901万玩失踪》为题报道)。李歌如何欠下了如此巨额的税款?她果真失踪了吗?前晚,被指“玩失踪”的李歌委派其深圳公司有关负责人与本报记者见面,对事情原委作了解释并表达了她及其公司对本税案的一些看法。 李歌的股权转让金没有提取出来,而是用于再投资 李歌欠税一案被地税局曝光后,本报记者就曾试图联系她本人采访,知情人透露她是深圳某网络公司的总裁,该公司在北京还控股了一公司,现在她正在北京公司。其深圳公司的有关负责人易某前晚联系上本报记者,称要对税案作些解释。 “税案被公开报道后,李歌压力很大,员工情绪也出现波动,以为公司经营有问题。事实上,这件税案的发生是有特殊背景的,我们也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易某告诉记者,该公司是一家从事网络设备研究、生产和销售的民营高科技企业,2000年被深圳市政府推荐为首批23家拟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之一,因缺乏流动资金,需要引进风险投资,当时占60%股份的大股东李歌遂出让了价值亿元的20%股份给四家风险投资机构,但李歌的股权转让金一直没有提取出来,而是以公积金形式留存于公司账上进行再投资,因此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上应酌情处理。 调研报告建议对该笔股权转让收入进行账务处理 据了解,市有关部门对此事进行过专题调研,在调研报告中,提到该公司转让李歌部分股权引进风险投资时,在受让股权时附带一定条件,即公司如未能成功上市,老股东须回购所出让的股权,也就是说,老股东出让股权所获得的溢价所得,既构成了资本利得,同时也存在潜在的资本损失,由于现阶段我国税收体制及税法理念与国际通行做法尚存差距,资本损失在资本利得范围内冲抵与结转尚难实现,客观上对风险投资的进入和退出造成一定的政策障碍,也易造成企业改制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同时,在调研中了解到,李歌将股权转让所得实际上用于了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但由于会计因素和对政策把握不够,账面上却没有作出及时、适当调整,因此建议对该笔股权转让收入进行账务处理,补办规范的再投入手续,转增资本金,以解决现存的个人所得税问题。 有关部门坚持要李歌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 易某告诉记者,市地税局并没有接受有关部门提出的这一解决方案,仍坚持要李歌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但该公司仍希望有关部门能出于扶持高科技创业企业的目的,对1900多万元的欠税进行减免。他还表示,李歌对税务部门在态度上还是很配合的,并非要“玩失踪”,公司日前也已向地税局先交了20万元的税款。 记者早前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李歌所在公司过去也曾通过有关部门向国家税务总局反映过此税案,但国家税务总局明确答复称,依照我国现行税法,此种情况仍需交纳个人所得税。有关本案的最新进展,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 郑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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